摘要
职位数量: 13
招聘人数: 13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1-14
工作地点: 南京
公告详情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3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六)本次招聘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2023年和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所有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均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空白《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②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且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③2023年、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
(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八)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1月3日9:00-2025年1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1月3日9:00-2025年1月15日12:00;
3.陈述申辩: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5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月3日9:00-2025年1月1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考核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1、试讲: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2、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70%。
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②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③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④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5-68170915司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620621、025-83268279;025-6817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8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博士专项岗位表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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